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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 书 名:中国证据立法前瞻性问题研究丛书/人大版 ← 点击查看全套丛书
书 名:中国证据立法前瞻性问题研究丛书/民事证据法:法典化研究
ISBN:9787300046860
作 者:陈界融 ← 点击查看该作者所有书籍
出 版 社:中国人大 ← 点击查看该出版社所有书籍
出版日期:2003年7月
开 本:787×965
页/字 数:404/476千
市 场 价:39.00 元
VIP价:32.37 元
会 员 价:33.15 元 关键字:民事诉讼,证据,研究
证据法是司法公正的基石,正如英国思想家边沁(Jeremy Bentham)所言,“证据是正义的基础”,“证据的范畴即为知识的范畴”。正义是司法程序所期盼的目的,而证据法则是为达到这一目的而必需的制度化手段之一。 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人们把注意力更多地投向了证据法的制订上。
从1999年起,我便呼吁立法机关制订“民事证据法”,并邀请有关专家对“民事证据法”进行专家论证,组织学者撰写证据法学术著作、翻译国外的证据规则,以期为我国证据法的制订进行必要的理论准备。 陈界融同志作为我指导的博士研究生,也参与了这些活动,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题为《证明负担原理与法则研究》的博士学位论文。本书即是在该博士学位论文最后两编, 即第三编“证明负担原理与法则实践反思论”和第四编“证明负担原理与法则立法论”的基础上补充修改而成的。
本书共分四章,第一章中,作者对我国司法裁判中的事实认定模式进行了充分探讨,对纠问主义诉讼制度、弹劾主义诉讼制度、职权主义诉讼制度、 当事人主义诉讼制度进行了论述,特别是对现代社会中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两大诉讼制度及其各自的优缺点进行了深入分析。在此基础上,对两大法系事实认定模式特别是事实一次审理主义进行了阐释,从而对我国事实认定模式的构建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在比较研究的基础上,作者在第二章中则就我国现有的民事证据法律制度规定,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进行了深入的理论分析。他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的优点与有待商榷之处及其成因所进行的探讨,虽为“一家之言”,但其中不少观点有其可取之处。本书的第三章,是作者参与“民事证据法”(专家建议稿)项目过程中,对学者之间存在争议的问题加以整理、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本书的第四章,是作者在其博士论文最后提出的“民事证据法建议稿”的基础上,加以修正整理而完成的。作者在对我国民事证据法的价值取向、基本原则等内容进行认真研析的基础上,结合国外立法和司法实务,提出了自己认为可行的“民事证据法建议稿”。同时作者结合国外有关立法经验,对该建议稿每一条文背后的法理依据都加以斟酌和研究,提出了该建议稿的“立法”理由,从而构成了本书的中心内容一一法典化研究。
通观全书,尽管其中不少观点尚有可商榷之处, 某些论述也有待推敲或有欠深入,但显然陈界融同志对民事证据法的研究着实花费了相当的功夫, 相信本书的出版对于推动对民事证据规则的进一步深入探讨是不无意义的。
证据法立法已经被立法机关提上了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对证据法的研究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我希望陈界融同志在今后的学习和研究中能够戒骄戒躁,取得新的进步,也希望更多青年学者能够投身该领域的研究,为我国证据法早日出台、为我国法学的繁荣作出应有的贡献!
从1999年起,我便呼吁立法机关制订“民事证据法”,并邀请有关专家对“民事证据法”进行专家论证,组织学者撰写证据法学术著作、翻译国外的证据规则,以期为我国证据法的制订进行必要的理论准备。 陈界融同志作为我指导的博士研究生,也参与了这些活动,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题为《证明负担原理与法则研究》的博士学位论文。本书即是在该博士学位论文最后两编, 即第三编“证明负担原理与法则实践反思论”和第四编“证明负担原理与法则立法论”的基础上补充修改而成的。
本书共分四章,第一章中,作者对我国司法裁判中的事实认定模式进行了充分探讨,对纠问主义诉讼制度、弹劾主义诉讼制度、职权主义诉讼制度、 当事人主义诉讼制度进行了论述,特别是对现代社会中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两大诉讼制度及其各自的优缺点进行了深入分析。在此基础上,对两大法系事实认定模式特别是事实一次审理主义进行了阐释,从而对我国事实认定模式的构建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在比较研究的基础上,作者在第二章中则就我国现有的民事证据法律制度规定,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进行了深入的理论分析。他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的优点与有待商榷之处及其成因所进行的探讨,虽为“一家之言”,但其中不少观点有其可取之处。本书的第三章,是作者参与“民事证据法”(专家建议稿)项目过程中,对学者之间存在争议的问题加以整理、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本书的第四章,是作者在其博士论文最后提出的“民事证据法建议稿”的基础上,加以修正整理而完成的。作者在对我国民事证据法的价值取向、基本原则等内容进行认真研析的基础上,结合国外立法和司法实务,提出了自己认为可行的“民事证据法建议稿”。同时作者结合国外有关立法经验,对该建议稿每一条文背后的法理依据都加以斟酌和研究,提出了该建议稿的“立法”理由,从而构成了本书的中心内容一一法典化研究。
通观全书,尽管其中不少观点尚有可商榷之处, 某些论述也有待推敲或有欠深入,但显然陈界融同志对民事证据法的研究着实花费了相当的功夫, 相信本书的出版对于推动对民事证据规则的进一步深入探讨是不无意义的。
证据法立法已经被立法机关提上了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对证据法的研究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我希望陈界融同志在今后的学习和研究中能够戒骄戒躁,取得新的进步,也希望更多青年学者能够投身该领域的研究,为我国证据法早日出台、为我国法学的繁荣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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